[化妝品 Cosmetic]化妝品宣稱 Cosmetics claim
化妝品宣稱
Cosmetics claim
1. 法源依據
(1)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十條:
化粧品之標示、宣傳及廣告內容,不得有虛偽或誇大之情事。化粧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接受委託刊播化粧品廣告之傳播業者,應自刊播之日起六個月內,保存委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商號、法人或團體之設立登記文件號碼、住居所或地址及電話等資料,且於主管機關要求提供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一項虛偽、誇大與第二項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宣傳或廣告之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一般商品若為誇大不實、無法舉證,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前項所定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包括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及其他具有招徠效果之相關事項。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三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3-1) 與事實不符。
(3-2) 無證據,或證據不足以佐證。
(3-3) 逾越本法第三條化粧品定義、種類及範圍。(化粧品: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改善體味、修飾容貌或清潔身體之製劑。)
(3-4) 附件三-1所列涉及影響生理機能或改變身體結構之詞句。
(4) 醫療效能認定:
(4-1) 涉及預防、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疾病症候群或症狀,或如附件三-2所列之其他醫療效能詞句。
(4-2) 涉及藥品或醫療器材之效能或同等意義詞句。
(5) 依產品添加特殊用途原料成分,如美白、抗菌、防曬、止汗制臭、收斂、抑制黑色素形成、軟化角質、預防面皰、牙齒美白等,並注意添加量有達到宣稱之含量,且不得超過限量。或有相關資料證明具有該校能,如防曬效能等。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
前三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3)一般商品若為宣稱醫療效能,違反藥事法第六十九條:
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罰則為藥事法91條,60-2500萬。2. 判定原則:
依據「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1) 廣告或標示仍需視文案或內容前後,傳達消費者訊息之整體表現,包括文字敘述、產品品名、圖案、符號等詞句整體之表達意象綜合判定。
(2) 化粧品得宣稱不得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之認定。
(3) 虛偽、誇大認定:(2) 化粧品得宣稱不得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之認定。
(3-1) 與事實不符。
(3-2) 無證據,或證據不足以佐證。
(3-3) 逾越本法第三條化粧品定義、種類及範圍。(化粧品: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改善體味、修飾容貌或清潔身體之製劑。)
(3-4) 附件三-1所列涉及影響生理機能或改變身體結構之詞句。
(4) 醫療效能認定:
(4-1) 涉及預防、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疾病症候群或症狀,或如附件三-2所列之其他醫療效能詞句。
(4-2) 涉及藥品或醫療器材之效能或同等意義詞句。
(5) 依產品添加特殊用途原料成分,如美白、抗菌、防曬、止汗制臭、收斂、抑制黑色素形成、軟化角質、預防面皰、牙齒美白等,並注意添加量有達到宣稱之含量,且不得超過限量。或有相關資料證明具有該校能,如防曬效能等。
3.食藥署統整文字整理
附表一:得宣稱詞句例示
*特別整理
附表二:得宣稱成分之生理機能詞句例示或類似之詞句
附表三:化粧品不適當宣稱詞句例示
1.涉及影響生理機能或改變身體結構之詞句
1. 活化/刺激毛囊細胞、增加毛囊角質細胞增生、刺激毛囊讓髮絲再次生長不易脫落、刺激毛囊不萎縮、堅固毛囊刺激新生秀髮
2. 增強(增加)自體免疫力
3. 增強淋巴引流
4. 改善微血管循環、功能強化微血管、增加血管含氧量提高肌膚帶氧率
5. 促進/改善血液循環/減少局部血液循環不良(舊)
6. 促進細胞活動、深入細胞膜作用、減弱角化細胞、刺激細胞呼吸作用,提高肌膚細胞帶氧率
7. 進入甲母細胞和甲床深度滋潤
8. 刺激增長新的健康細胞、增加細胞新陳代謝
9. 促進肌膚神經醯胺合成
10. 維持上皮組織機能的運作
11. 放鬆肌肉牽引、減少肌肉牽引
12. 重建皮脂膜/角質層
13. 促進(刺激)膠原蛋白合成、促進(刺激)膠原蛋白增生
14. 有效預防落髮/抑制落髮/減少落髮、有效預防掉髮/抑制掉髮/減少掉髮、頭頂不再光禿禿、頭頂不再光溜溜、避免稀疏、避免髮量稀少問題
15. 預防(防止)肥胖紋、預防(防止)妊娠紋、緩減妊娠紋產生
16. 瘦身、減肥、去脂、減脂、消脂、燃燒脂肪、減緩臀部肥油囤積
17. 預防脂肪細胞堆積
18. 刺激脂肪分解酵素
19. 纖(孅)體、窈窕、塑身、雕塑曲線
20. 消除掰掰肉/蝴蝶袖、告別小腹婆
21. 減少橘皮組織
22. 豐胸、隆乳、使胸部堅挺不下垂、感受托高集中的驚人效果
23. 漂白、使乳暈漂成粉紅色
24. 消除浮腫
25. 不過敏、零過敏、減過敏、抗過敏、舒緩過敏、修護過敏、過敏測試
26. 醫藥級、OO醫美品牌
27. 鎮靜劑、鎮定劑
28. 豐唇(彩粧後之效果除外,若為彩粧效果應加註「僅能達到視覺效果」)
29. 植物性肉毒桿菌(肉毒桿菌沒有葷食)
30. 芳香療法、各式療程
31. 中藥、漢方、中醫、藥典、藥草
32. 鬆弛情緒、容易入睡
33. 回春
2. 增強(增加)自體免疫力
3. 增強淋巴引流
4. 改善微血管循環、功能強化微血管、增加血管含氧量提高肌膚帶氧率
5. 促進/改善血液循環/減少局部血液循環不良(舊)
6. 促進細胞活動、深入細胞膜作用、減弱角化細胞、刺激細胞呼吸作用,提高肌膚細胞帶氧率
7. 進入甲母細胞和甲床深度滋潤
8. 刺激增長新的健康細胞、增加細胞新陳代謝
9. 促進肌膚神經醯胺合成
10. 維持上皮組織機能的運作
11. 放鬆肌肉牽引、減少肌肉牽引
12. 重建皮脂膜/角質層
13. 促進(刺激)膠原蛋白合成、促進(刺激)膠原蛋白增生
14. 有效預防落髮/抑制落髮/減少落髮、有效預防掉髮/抑制掉髮/減少掉髮、頭頂不再光禿禿、頭頂不再光溜溜、避免稀疏、避免髮量稀少問題
15. 預防(防止)肥胖紋、預防(防止)妊娠紋、緩減妊娠紋產生
16. 瘦身、減肥、去脂、減脂、消脂、燃燒脂肪、減緩臀部肥油囤積
17. 預防脂肪細胞堆積
18. 刺激脂肪分解酵素
19. 纖(孅)體、窈窕、塑身、雕塑曲線
20. 消除掰掰肉/蝴蝶袖、告別小腹婆
21. 減少橘皮組織
22. 豐胸、隆乳、使胸部堅挺不下垂、感受托高集中的驚人效果
23. 漂白、使乳暈漂成粉紅色
24. 消除浮腫
25. 不過敏、零過敏、減過敏、抗過敏、舒緩過敏、修護過敏、過敏測試
26. 醫藥級、OO醫美品牌
27. 鎮靜劑、鎮定劑
28. 豐唇(彩粧後之效果除外,若為彩粧效果應加註「僅能達到視覺效果」)
29. 植物性肉毒桿菌(肉毒桿菌沒有葷食)
30. 芳香療法、各式療程
31. 中藥、漢方、中醫、藥典、藥草
32. 鬆弛情緒、容易入睡
33. 回春
2.涉及其他醫療效能之詞句
1. 換膚
2. 平撫肌膚疤痕
3. 痘疤保證絕對完全消失
4. 除疤、去痘疤少孕斑、減少褐斑
5. 消除(揮別)黑眼圈、消除(揮別)熊貓眼、消除(揮別)泡泡眼、消除(揮別)眼袋
6. 預防(消除)橘皮組織、預防(消除)海綿組織
7. 消除狐臭
8. 預防抵抗感染、避免抵抗感染、加強抵抗感染
9. 消炎、抑炎、退紅腫、消腫止痛、發炎、疼痛
10. 殺菌、抑制潮濕所產生的黴菌
11. 防止瘀斑出現
12. 除毛、脫毛
13. 修復受傷肌膚、修復受損肌膚
14. 治療肌膚鬆弛、減輕肌膚鬆弛
15. 皺紋填補、消除皺紋、消除細紋、消除表情紋、消除法令紋、消除魚尾紋、消除伸展紋
16. 微針滾輪、雷(鐳)射、光療、微晶瓷、鑽石微雕
17. 生髮、毛髮生長、促進毛髮生長、刺激毛髮生長
18. 睫毛(毛髮)增多
19. 拉提、V臉/顏、塑臉/顏(彩粧後之效果除外,若為彩粧效果應加註「僅能達到視覺效果」)
20. 藥用*1、藥皂*1、藥水、藥劑
21. 光療膠、光療指彩(易使消費者誤認該類產品對疾病症狀改善有所助益及功效)
2. 平撫肌膚疤痕
3. 痘疤保證絕對完全消失
4. 除疤、去痘疤少孕斑、減少褐斑
5. 消除(揮別)黑眼圈、消除(揮別)熊貓眼、消除(揮別)泡泡眼、消除(揮別)眼袋
6. 預防(消除)橘皮組織、預防(消除)海綿組織
7. 消除狐臭
8. 預防抵抗感染、避免抵抗感染、加強抵抗感染
9. 消炎、抑炎、退紅腫、消腫止痛、發炎、疼痛
10. 殺菌、抑制潮濕所產生的黴菌
11. 防止瘀斑出現
12. 除毛、脫毛
13. 修復受傷肌膚、修復受損肌膚
14. 治療肌膚鬆弛、減輕肌膚鬆弛
15. 皺紋填補、消除皺紋、消除細紋、消除表情紋、消除法令紋、消除魚尾紋、消除伸展紋
16. 微針滾輪、雷(鐳)射、光療、微晶瓷、鑽石微雕
17. 生髮、毛髮生長、促進毛髮生長、刺激毛髮生長
18. 睫毛(毛髮)增多
19. 拉提、V臉/顏、塑臉/顏(彩粧後之效果除外,若為彩粧效果應加註「僅能達到視覺效果」)
20. 藥用*1、藥皂*1、藥水、藥劑
21. 光療膠、光療指彩(易使消費者誤認該類產品對疾病症狀改善有所助益及功效)
註:註記「*1」記號者,自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日前輸入及製造(以製造日為準)者,得於原記載之保存期限內繼續販賣,至該法施行日起五年屆滿止。
3.不屬於化粧品效能之宣稱
1. 預防病菌入侵、殺菌消毒、預防腸病毒、抗病毒、消除皮屑芽孢菌、防疫產品
2. 舒緩喉嚨痛/咳嗽/氣喘/鼻塞、改善過敏性鼻炎、紓解頭疼
3. 緩解關節與肌肉疼痛、保養關節、關節靈活
4. 攔截神經傳遞
5. 健全免疫機能、增強/加免疫力
6. 改善過敏皮膚的體質、改善內部體質
7. 排出體內多餘水分、毒素、利尿、增加排汗功能
8. 改善內分泌代謝
9. 加強肌膚表層細胞再生之機能、表皮細胞的再生能力
10. 促進細胞氧化/代謝、抑制巨大細胞的過敏
11. 提及血紅素/粒線體前列腺素/微血管/腎上腺素/人體賀爾蒙等相關體內細胞或組織與產品之間作用
12. 抑制血小板的凝集、促進內分泌與造血功能
13. 改善/維持陰道環境PH值正常/維持陰道酸性環境
14. 消除已形成之黑斑/雀斑/粉刺、
15. 一天解決痘疤/粉刺/美白/除皺/黑斑/老人斑、表情紋、法令紋、魚尾紋等動態紋路皆可一次解決了、粗大毛孔/凹洞/眼袋/黑眼圈/法令紋/淚溝全部都消失
16. 排除皮下脂肪、消除贅肉、瓦解脂肪、消除堆積脂肪、進行脂肪的分解/促進分解皮下脂肪
17. 刺激胸部脂肪組織、直接到達乳房組織、促進體內乳腺細胞活化的滋長作用、刺激乳腺發育、任何乳房立即增大百分之OO
18. 重建/重塑/重整肌膚、促進肌膚再生
19. 抑制體毛生長
20. 清除水分及脂肪屯積,消浮腫
21. 提升肌膚含氧量
22. 經皮吸收血管穿透素、修補傷口/傷痕修復、修補受傷的DNA、減少受傷細胞、修補皮膚組織、(增加/促進)傷口癒合能力
23. 對循環系統的問題有舒解其痛苦的功能
24. 對於呼吸、聽覺系統有助益
25. 對月經方面的問題很有效果
26. 改善更年期障礙
27. 降低懷孕/孕期生理不適
28. 提神醒腦、提振/振奮精神、精力充沛
29. 集中注意力
30. 安撫躁進或心情不穩的脾氣、消除焦慮、鎮定、鎮靜
31. 減少/防止蚊蟲叮咬、防蚊
32. 費洛蒙
33. 隔離空氣汙染/PM2.5
34. 淨身避邪
35. 禁止(防止)咬甲
36. 潤滑(液)、陰道潤滑
37. 強化夫妻、兩性情感聯繫
38. 不刺激(建議改成溫和、不易刺激)
39. 基因
40. 智能、動能、動態作用於皮膚之類
2. 舒緩喉嚨痛/咳嗽/氣喘/鼻塞、改善過敏性鼻炎、紓解頭疼
3. 緩解關節與肌肉疼痛、保養關節、關節靈活
4. 攔截神經傳遞
5. 健全免疫機能、增強/加免疫力
6. 改善過敏皮膚的體質、改善內部體質
7. 排出體內多餘水分、毒素、利尿、增加排汗功能
8. 改善內分泌代謝
9. 加強肌膚表層細胞再生之機能、表皮細胞的再生能力
10. 促進細胞氧化/代謝、抑制巨大細胞的過敏
11. 提及血紅素/粒線體前列腺素/微血管/腎上腺素/人體賀爾蒙等相關體內細胞或組織與產品之間作用
12. 抑制血小板的凝集、促進內分泌與造血功能
13. 改善/維持陰道環境PH值正常/維持陰道酸性環境
14. 消除已形成之黑斑/雀斑/粉刺、
15. 一天解決痘疤/粉刺/美白/除皺/黑斑/老人斑、表情紋、法令紋、魚尾紋等動態紋路皆可一次解決了、粗大毛孔/凹洞/眼袋/黑眼圈/法令紋/淚溝全部都消失
16. 排除皮下脂肪、消除贅肉、瓦解脂肪、消除堆積脂肪、進行脂肪的分解/促進分解皮下脂肪
17. 刺激胸部脂肪組織、直接到達乳房組織、促進體內乳腺細胞活化的滋長作用、刺激乳腺發育、任何乳房立即增大百分之OO
18. 重建/重塑/重整肌膚、促進肌膚再生
19. 抑制體毛生長
20. 清除水分及脂肪屯積,消浮腫
21. 提升肌膚含氧量
22. 經皮吸收血管穿透素、修補傷口/傷痕修復、修補受傷的DNA、減少受傷細胞、修補皮膚組織、(增加/促進)傷口癒合能力
23. 對循環系統的問題有舒解其痛苦的功能
24. 對於呼吸、聽覺系統有助益
25. 對月經方面的問題很有效果
26. 改善更年期障礙
27. 降低懷孕/孕期生理不適
28. 提神醒腦、提振/振奮精神、精力充沛
29. 集中注意力
30. 安撫躁進或心情不穩的脾氣、消除焦慮、鎮定、鎮靜
31. 減少/防止蚊蟲叮咬、防蚊
32. 費洛蒙
33. 隔離空氣汙染/PM2.5
34. 淨身避邪
35. 禁止(防止)咬甲
36. 潤滑(液)、陰道潤滑
37. 強化夫妻、兩性情感聯繫
38. 不刺激(建議改成溫和、不易刺激)
39. 基因
40. 智能、動能、動態作用於皮膚之類
4.涉及化粧品製法、成分、含量(舊內容參考)
5.涉及保證(舊內容參考)
6. 整理違規案例
(1)去除紋路、斑、眼袋:
除紋、預防紋路產生、消除眼尾紋路、抗皺疫苗、阻斷黑色素進入肌膚、有效阻絕黑素細胞活性化訊號的傳遞、代謝黑色素、消除熊貓眼、消除眼袋、眼袋面積減小、除斑、
(2)改善鬆弛、增加彈性:
改善鬆弛、拉提皮膚、收緊鬆弛肌膚、產後陰道鬆弛、增強陰道收縮和彈力、重新連結新膠原、復活私密處鬆垮衰老的細胞、幫助緊緻表皮與真皮連接、
(3)消水腫:
舒緩腿部水腫、幫助排水、消除眼部水腫、
(4)修復肌膚、老化、活化細胞:
修復受損肌膚、重建受損皮脂、刺激膠原蛋白增生、舒緩肌膚不適、增加自生性抗氧化力、修護老化細胞、減緩氧化能力、修復氧化傷害、抗自由基、增加細胞含氧量、活化細胞、回春活細胞、激光術後修復、喚醒細胞再生機能、
(5)醫療效能、醫美效果相關:
舒緩退紅、去除臉上的紅血絲和痘印、改善異位性皮膚炎、皮膚炎症恢復、痤瘡恢復治療、抑制金屬蛋白分解酶生成、減輕毛細管擴張、排除皮膚毒素、抑制發炎、抑制肌膚微發炎、醫美拉提、雷射、脈衝光、打肉毒桿菌效果。
(6)其他:
防止彈性纖維受損、抑制壞菌生長及附著、
(7)超過化粧品範疇:
防蚊效果(屬於環境用藥功能)
(8)私密處保養:
若屬於外部清潔用品,為可使用之範疇,但若陰道沖洗液則有超過化粧品功能之虞。
(9)誇張美白
如黑人變白人,不行。但一般美白、淨白可以。
(10)化妝品廣告字號
因為化妝品廣告已不須進行廣告審查,所以此字號恐引起消費者誤導。
(11)含有遠紅外線、負離子
「整體表現」不得涉及醫療器材、「不得誤解」是成分中含有或面膜本體含有、「能舉證」確實具有。
7.可能使用的特殊案例
(1)適用敏感肌膚、抗敏感、低刺激產品,但若是標示「抗敏」無法表示是否為抗過敏或抗敏感,故若標示抗敏需要以整體表現判定。
(2)可以宣稱醫生或醫美整所使用等,但不得隱射到具有醫療效能或是醫美效果。
(3)去屑可以(屬清潔用途),若是抗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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